华联律所·法律观点|小米高管泄密案:职场保密义务与企业合规管理的法律边界|屈加滢律师

2025-09-20

图片


图片


图片
近日,小米集团中国区市场部总经理王腾因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及存在利益冲突被辞退一事引发广泛关注。9月8日,小米集团职业道德委员会通过内部邮件通报,依据《小米集团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小米集团诚信廉洁守则》,对王腾作出辞退处理。王腾随后在微博回应称“没有窃取公司机密出售,没有收人钱财,有失职行为,正在深刻反省,但没有做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王腾此前曾因提前泄露Redmi K50发布时间被内部处罚,此次事件再次引发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员工保密义务的深度思考。



图片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键在于严重违反的认定标准以及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结合本案分析:小米公司依据内部制度对王腾作出辞退决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适用条件。但需注意的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小米作为知名科技企业,其《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制度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具有法律效力。王腾作为高管,其保密义务远高于普通员工,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反",故小米的辞退决定合法有效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保障。
结合本案分析:若王腾泄露的信息属于小米的商业秘密(如汽车定价策略、供应链成本等),其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但根据小米通报及王腾回应,小米未提及刑事追责,而是依据内部制度处理,说明小米更倾向于通过企业内部管理解决,而非诉诸法律程序。这反映出企业在处理商业秘密泄露时的策略选择:优先内部解决,避免法律纠纷扩大化。

企业规章制度与员工保密义务
企业有权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员工的保密义务,但必须合理界定保密范围,不得过度限制员工权益。保密义务的履行应与员工岗位、职务相匹配。
结合本案分析:王腾作为中国区市场部总经理、Redmi品牌总经理,直接接触公司核心商业信息,其保密义务远高于普通员工。小米的《诚信廉洁守则》明确要求高管人员不得泄露商业秘密,王腾的行为已超出合理履职范围,构成严重失职。值得注意的是,王腾曾因提前泄露Redmi K50发布时间被内部处罚,说明其保密意识薄弱,多次违规,最终导致辞退结果。



图片
王腾案并非简单的泄密事件,而是企业合规管理与员工职业操守的典型样本。对员工而言,职场没有侥幸,保密义务是职业底线;对企业而言,制度执行是管理基石。本案警示我们:在商业秘密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企业应完善规章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与责任;员工应恪守职业操守,切勿因小失大。唯有如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守住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图片
图片
▌执业领域
屈加滢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婚姻家事继承,建设工程,建筑房产,拥有大量诉讼庭审实战经验,服务大量个人客户及知名企业客户,同时屈加滢律师也为多家企业客户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屈加滢律师立志于站在客户角度考虑问题,从法律角度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屈律师具有多年建工企业法律服务经验,曾负责代理多家知名大型建工企业和大型国有特种设备企业的商事诉讼案件,为企业挽回巨大财产利益损失。屈律师在民事诉讼领域也有大量诉讼经验,代理多起情侣间财产纠纷,离婚及夫妻财产分割,房屋继承、动拆迁等诉讼,为个人客户提供最佳诉讼方案,争取利益最大化,广受客户好评。

▌代表性案例

- 男方在恋爱期间分多次向女方转账200余万元代为保管,后男方因涉刑需退赔,女方以恋爱期间赠与为由拒不返还相应款项,屈律师通过对赠与合同性质的层层说理,最终成功追回款项以解男方燃眉之急。

- 上海某国有龙头特种设备企业与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增加80余万签证费用因签证过程未书面留存也未签订补充协议一审败诉,二审接受委托后通过挖掘多重证据补充及说理,成功为国有企业挽回财产损失。

- 北京某知名国有特种设备企业与北京某知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特种设备企业供货过程中存在一定瑕疵,被告拒付尾款并提出高额返修费用反诉,通过剖析合同义务主次,通过一审二审多次庭审交锋,最终胜诉为企业追回大额应收货款。

- 弟弟因经济不佳应母亲安排长期居住于姐姐名下房屋内,后姐弟因房屋动拆迁问题产生矛盾,姐姐要求弟弟搬离房屋弟弟拒不同意,后屈律师受姐姐委托起诉弟弟要求搬离,通过分析房屋权属与房屋居住权,最终法院判决弟弟搬离房屋并额外强占房屋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 浙江某建筑公司财务错误打款工程款至B公司账户,因公司与B公司间有未结工程款,故经A公司多次索要B公司拒不返还,屈律师受建筑公司委托向法院起诉B公司返还错付工程款,通过分析不当得利之法律属性以及合同相对性,最终获得法院支持要求B公司返还错付之工程款,为该公司迫在眉睫的新中标项目争取了关键的流动资金。

图片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图片

图片